1934年12月1日晚,根据斯大林的建议,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通过《关于修改各加盟共和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的决议》,规定:凡属恐怖组织和对苏维埃政权工作人员进行恐怖活动的案件,侦察工作不能超过十天;控告结论在正式开庭审判前一昼夜交给被告;原告、被告双方都不参加审判;不接受判决上诉书和赦免请求书;极刑判决被宣布后立即执行。这个后来被称作"特别程序"的规定为政治清洗中采用非法手段罗织罪名、迫害异己打开了方便之门,成为斯大林随心所欲清洗政治对手的工具。此后,"大清洗"被逐步推向高潮,其中第一步就是对所谓"列宁格勒总部"的审判。大清洗运动的全面展开

1934年12月1日晚,根据斯大林的建议,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通过《关于修改各加盟共和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典的决议》,规定:凡属恐怖组织和对苏维埃政权工作人员进行恐怖活动的案件,侦察工作不能超过十天;控告结论在正式开庭审判前一昼夜交给被告;原告、被告双方都不参加审判;不接受判决上诉书和赦免请求书;极刑判决被宣布后立即执行。这个后来被称作"特别程序"的规定为政治清洗中采用非法手段罗织罪名、迫害异己打开了方便之门,成为斯大林随心所欲清洗政治对手的工具。此后,"大清洗"被逐步推向高潮,其中第一步就是对所谓"列宁格勒总部"的审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