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宗在位时,又从道德层面劝勉官吏树立廉政理念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年)十一月,他同时颁布了《文臣七条》和《武臣七条》,强调“清心”和“修身”是廉政之本。仁宗即位后,更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。陈师道《后山谈丛》载,仁宗每次私宴,不过十来盒常见熟食。有个官员为讨好皇帝,将一盒二十八枚蛤蜊献给仁宗,仁宗问这些东西值多少钱,官员答道:“每枚一千钱。”仁宗大为不快,说道:“我总告诫尔辈不可奢靡,如今一下筷子就是二十八贯钱,我实在不敢受用。”

停下筷子拒食此物。仁宗朝里,大多数士子都以修身、齐家、治国为人生信条,他们常为政事争得面红耳赤,甚至丢官,但却都是受人尊敬的铮铮君子。那时的士子多以奢侈为耻,对贪渎丑行更是嗤之以鼻。仁宗在位四十二年,后代公论是:“朝未尝无小人,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。君臣上下恻怛之心,忠厚之政,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。”然而接下来笔锋一转,说:“子孙一矫其所为,驯致于乱”。